Monday, October 16, 2006

台大四不 塑品格

報載台大校長李嗣涔期勉入學新生要做到「考試不作弊」、「作業不抄襲」、「自行車不亂停」、「教室附近不喧嘩」,才稱得上是有基本品格的台大人。
在李校長這麼誠摯的呼籲新入學的學生,要培養良好品德
是不是也對聘任的教師的資格,也採取高標準呢

但是我們看到的是台大可以容許一個在美國貪污學生金錢而被迫離職的副教授
大剌剌的回到化工系任教 開課收學生
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
李校長要怎麼期待學生有高尚的品格呢?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版主: 不知道你為何要冒此風險去搞可能涉及誹謗的事?? 小心網路警察把你挖出來, 然後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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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貼文誹謗 賠3.7億
(2006.10.12)

美國佛州婦女巴克為了兒子的唸書問題,向專家雪夫請益,兩人意見不合,巴克憤而在網路上張貼「花言巧語的騙子」、「惡棍」、「詐欺者」等文字辱罵雪夫,被雪夫一狀告上法院。巴克被法院判決須賠償雪夫1130萬美元 (約台幣3億7600萬元),不過她是流離失所的卡崔娜颶風災民,無力上訴,更無從賠起。
巴克想讓在哥斯大黎加唸寄宿學校的兒子休學,向「家長全方位資源專家」公司創辦人雪夫請教。雪夫推薦了一位諮商專家給巴克,巴克卻不領情,兩人鬧翻,巴克於是到一個專為有教養問題子女唸寄宿學校的家長設立的網站,散布負面言論攻擊雪夫。
雪夫的律師指出,判決結果顯示,在網路上發布言論還是得有分寸,不能肆意妄為,以不實言論詆毀他人聲譽卻不必承擔後果。1130萬美元賠償金包括500萬美元懲罰性賠償,目前還不清楚雪夫是否會索賠到底。

Anonymous said...

如果BLOG上的事情都是真的
誹謗還能成立嗎?